■1994年 有关部门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的建议。 ■1997年 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拟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1998年10月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燃油税的议案;同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但期间,《公路法》修正案曾经两次遭否决,燃油税也跟着被推迟。 ■1999年10月3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路法》修正案正式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1999年11月4日 财政部税制税则司负责人称《公路法》修正案的通过为燃油税的出台铺平了道路,有关燃油税的具体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法制局进行修改和审批,“近期将出台”。 ■2001年1月4日 时任国税总局局长的金人庆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会上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当时有消息称,2001年下半年燃油税肯定开征。 ■2002年 金人庆再次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2004年3月 新的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透露取消养路费、开征燃油税的工作已进入审批程序,一旦时机成熟将开征。 ■2006年“两会”期间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开征燃油税已为期不远,燃油税票已经印好。 ■2006年7月26日 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密切跟踪国际油价变化,研究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推进燃油税尽快出台。 ■2006年7月26日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财政部相关部门正在完善燃油税实施细则,促使燃油税早日开征。 ■2006年12月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07年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 ■2007年9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司副巡视员曹聪参加中国政府网访谈表示我国今后要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 ■2007年10月15日 全国乘用车信息联秘书长饶达表示“燃油税出台时机已经具备,只是出台早晚的问题。燃油税作为本届政府任期内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肯定会在明年3月份实施。 ■2008年12月5日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公告意见稿规定: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 ■2008年12月18日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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