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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出台15项举措力推民营经济稳定发展

发布时间: 2009-05-31 来源:本报记者 於徐阳 打印】【关闭
       
 

  今年年初,我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区工商分局将陆续出台15项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创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帮扶民企闯关脱困。

拓宽领域,降低准入门槛

  由于企业准入门槛高低、宽窄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道上的“坎”,为此,区工商分局在15项举措中首先提出要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鼓励自主创业。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的注册资本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对取冠市级名称的企业降低到3万元,对高新技术、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冠省级名称的放宽到200万元。

  放宽组建企业集团登记条件。鼓励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发展潜力大的重点企业整合关联企业,开展集团化经营。
 
  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除从事餐饮、娱乐、机械加工、经营危险化学品等可能影响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行业外,在不影响利害关系人情况下,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房临时改作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

盘活存量,促进资本有序流转
 
  针对各类企业在危机中遭遇资金流转难的问题,区工商分局采取了“三扩大一推动”措施:

  扩大股权出质登记范围。允许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持有的本区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办理出质登记。

  扩大股权出资范围。在以股权向改制、重组的有限公司投资的基础上,允许以股权出资的形式新设有限公司,减轻企业改制、重组成本,促进资本自由流转;允许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行业直接表述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允许其经营范围表述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扩大动产抵押范围。允许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借贷、买卖以及在货物运输、加工承揽、补偿贸易等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时,可以把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抵押进行融资,到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推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支持企业特别是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质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对企业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将提供全程指导服务,实现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

人才培训,增强创造能力
 
  “21世纪人才最贵”,在精良的员工团队基础上创造财富价值,发挥民企需人与高校供人“链条关系”,启动“民企千名人才培训”工程,发挥浙江树人大学校企创业实践基地的优势,利用四年时间对1000名民营企业家实行人文素质教育,对1000名企业高级经理实行管理能力特训,对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行业务培训,对1000名企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为困难时期的民企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不断培育出“有知识、有能力、能动手”骨干核心力量。

  同时,联合农林、劳动等部门加强对农民和城镇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并引导企业通过举办人才招聘会、定向技能培训、结对帮扶创业等形式,实现富裕劳动力转移,维护就业形势稳定。

变执法理念,营造宽松环境
 
  对于2009年的企业年检制度,区工商分局作出明确规定:对参加2008年度年检的企业,除一人有限公司、投资、担保、典当、人才中介及培训等特殊行业企业、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需要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外,其它企业一般情况下免予提交审计报告;对参加2008年度年检的企业,在2009年7月31日前逾期年检的,经企业申请有正当理由的,经年检机关批准后,可免于处罚;对2008年6月至2009年年底前成立的企业,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有正当理由的,经批准可允许其保留营业执照。
 
  在年检中,如确因投资者资金紧张无法按期缴付出资的,在法定的注册资本缴付期间内,允许公司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在不影响公司合法经营资格的前提下,公司也可在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到期前,依法减少注册资本。因受宏观经济影响,已逾期出资的,经企业申请,经批准后免于处罚。

扶危济困,加强创业指导

  打响“路桥制造”品牌,提升品牌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国内、国际注册,建立全区优势行业品牌培育库,在推荐省、市著名商标认定中,重点扶持高技术、外向出口、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企业。大力引进、发展商标中介代理产业,帮助企业实时建立与国内一流代理机构的沟通渠道,建立商标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专线电话,对有需求的企业实行上门服务指导。

  对已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名称可依其申请使用“电子商务”。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的个体工商户,不开展实体经营的,名称可依其申请使用“网店”。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共服务职能,利用《工商与路桥经济同行》信息平台,积极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分析利用工作,建立登记监管数据综合利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