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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爱心超市”,我们拿什么“拯救”?

发布时间: 2009-12-15 来源:苏北 文 打印】【关闭
       
 
  如同经济危机下的企业,曾经如火如荼的“爱心超市”也面临着生存困境,原因同样是“物资链”的断裂,不得不让众人疑惑惊叹,这是怎么了?

  2005年9月,民政部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转交民间组织运营,使之走向社会化、民间化、专业化。探究这一行为背后的思维,可以推测:从本意上,民政部希望慈善超市由民间主办,调动社会力量,同时也减轻政府负担。

  由此可见,爱心救助超市,不是纯粹的政府救助机构,政府不存在足额投资以保证其运营的刚性制度限制,需要社会广泛参与和捐助,以保证爱心超市的运营。

  而在这一背景下,2005年的路桥城区范围内的几个有能力的社区也相应开设了“爱心超市”,这种“政府搭台、依托社区、社会参与、百姓受益”的新型帮困运作模式一时间成为人们街头巷尾的美谈,更成为一些贫困家庭的“雪中之炭”。

  因为与一般超市不同,“爱心超市”是专门接受社会损赠物品,并将物品免费供给低保户、贫困家庭的场所,社区及街道内的低保户、贫困户可以凭有关证件在超市里自由挑选自己所需的物品。“爱心超市”的出现,无疑给经济宽裕、心存爱心者的“愿助”和经济拮据、生活苦难的弱势群体的“受助”提供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平台。这样的平台比面对面的直接救助效果更好,因为它充分考虑了受助者的“面子”,免去了他们“被施舍”的心理顾虑。

  然而,随着最初热潮的过去,似乎“爱心超市”在某种程度上被遗忘。社会慈善人士的现金捐赠“缩水”,超市原本得以“光鲜”的“靠山”松动了;受助群众的需求也从原本的宽泛趋向单一,而同时政府又没有相关刚性的规定资金投入,这着实让很多人“无法适从”:献出爱心的人,没了积极性,思索着是不是只有捐出现金才是善举;得到捐助的人,也没了积极性,眼瞅着这超市是不是又成了政府的“形象工程”;而所在社区,则应该有些“慌”了,原本“后门进货”、“前门供应”的运行模式是不是不再适应了?

  “爱心超市”受困,让社会集体困惑,也让社会集体遭遇了尴尬。那么,尴尬之余,我们拿什么去“拯救”?

  笔者拙见,对症下药还需借鉴外国经验,让“慈善超市”步入市场化运作。据了解,在慈善事业相对发达的国家,“慈善超市”依旧是超市,有收银台,有现金交易,超市对所有普通市民开放。其中,大部分商品出于快速变现和满足困难家庭的需要而定价很低,有的则定价很高,甚至高于市价,这是专门提供给献爱心的顾客的。

  国外成熟经验表明,政府通常不直接参与爱心事业,爱心事业的行为主体一般是爱心机构(民间机构),它实施的是民间救助,是社会第三次分配的一种形式。爱心事业以社会成员的慈爱之心为道德基础,以人道主义为思想基础,以社会捐助为经济基础,以民间公益团体为组织基础,以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为发展基础。

  发达国家的“慈善超市”在管理模式上大都以“前店后厂”为主,实行企业化管理,有清晰的成本概念,洗涤、整理、修配、估价一条龙,捐赠物资基本不入库,变现过程按市场规律办事。每到周末,居民去“工厂”捐物,凭收据可享受免税政策,也可去“商店”购物。他们做捐赠不是不断给予,而是从培养困难群体的造血功能入手。我国目前除上海一些“慈善超市”外,其它“慈善超市”完全是在“不断给予”,没有丝毫的造血能力。而在人力的投入(主要是指洗涤、整理、修配方面的人员)则可以发动社区义工以及一些青年组织。

  同时,不能被动停留在接受社会各界最直接的捐钱捐物层面上,应当考虑借助广泛的力量进行更高层次地运作。让“爱心超市”以爱心为载体,借此

  唤起人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让困难的群众能够获得爱心物品,又让捐增者在关注他人、帮助他人中,享受到奉献的快乐,个人的思想得到升华、企业的品质得到提升,“爱心超市”也能走得更远。